山东:全省减免税费超过300亿元 惠及300多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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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8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政策,累计减免税费超过300亿元,惠及300多万户纳税人缴费人。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就业的主渠道。为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负,山东省将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实施至今年上半年。该项政策目前已连续实施三年半的时间,累计为全省经营主体减负近200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减负约28亿元。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今年山东省继续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税费优惠政策的重要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创新主体诉求,明确自今年8月15日至2024年底,全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执行。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两类科创主体受益明显,有2.5万余户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546亿元,分别占总优惠户数和总优惠金额的83%和90%,彰显了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
日前, 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相关情况。图为发布会现场。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供图
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山东省税务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税银互动”举措,将“纳税信用”转化成“融资信用”,上半年金融机构累计为5万余户纳税人发放贷款702亿元,同比增长47%。同时,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不畅的困难企业发展诉求,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拓宽供需对接渠道。今年上半年累计检索匹配促成897个项目落地,开票金额14亿元。
税收取之于民,税费优惠同样体现在民生保障领域。山东省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税费扣减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24000元(国家限额标准为20000元);企业按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相关税费扣减定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9000元、7800元(国家定额标准均为6000元)。(葛红普)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