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宣判:六年三个月
7月7日上午,“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
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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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此前报道:
2022年9月2日,肖某某(女,28岁)醉酒后,驾驶宝马轿车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
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谢某达重伤二级。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2年12月16日,娄底市公安局向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犯罪嫌疑人肖某某、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一案。
据受害者的丈夫周先生了解,梁某某为汽修店老板,肖某某撞人后打电话问梁某某怎么办,梁某某跟肖某某说不管她的事,让她跑。
2023年4月11日,该案在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4月7日,记者从谢某家属处获悉,今年1月,谢某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康复科治疗,目前还不能开口说话和下地行走。
回忆起当时听到妻子出事时的情况,周先生表示,医院护工拿着照片让其确认身份时,他很难确认是否是他的妻子。“当时满脸都是伤痕,一下子无法确定是不是我老婆,后来多看了几眼才慢慢确认。”
4月10日,周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涉事司机的丈夫等人来探望过妻子三次,他们曾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除夕那天,她爸爸来了,她老公也来了,她的律师说她爸爸和丈夫跟我一样都是受害者。”
对于这个说法,周先生并不认同。“她要是受害者,要不要我赔偿她呀?”周先生说,他现在更关心妻子的伤情,希望她能够早日康复。
7月6日上午,周先生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7月7日家属将到庭参加宣判,“希望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若对判决不满将提起上诉。
周先生称,妻子至今仍不能说话、走路,吃饭也比较费力。“四肢稍微有一点好转,医生说她说话功能很难恢复了,以后无法交流。”
由于无法确定今后妻子康复情况和治疗所需费用,周先生目前仍未提起民事诉讼,“现在欠了医院快90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