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将召开“16碧园05”第二次会议 拟增加4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
“16碧园05”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尚未结束,碧桂园又发起了第二次会议,以避免违约事件发生。
澎湃新闻获悉的文件显示,8月29日9:00至8月31日22:00召开的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审议《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相关程序要求的议案》和《关于增加40个自然日宽限期的议案》。
文件显示,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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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简称“16碧园05”,为碧桂园全资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私募债券,这是碧桂园首只寻求展期的债券。“16碧园05”今年9月2日到期,余额为39.04亿元。
碧桂园希望持有人给予更多的时间。议案显示,在本期债券(若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本期债券相关安排的,则指变更后的本期债券)存续期间,针对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后,给予发行人40个连续自然日期限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构成本期债券违约或违约事件,不构成《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亦不触发《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之“(六)针对本期债券所新增的保障措施”中的“实际控制权变更承诺”、“交叉违约条款”、“财务指标限制条款”及“评级下调风险控制条款”,发行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适用上述加速清偿安排。
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金和/或利息(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后的本期债券相关安排)进行了足额偿付或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豁免或展期,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如有)。
碧桂园此前的节奏是8月23日9:00至8月25日22:0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相关程序要求的议案》、《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以及《关于要求发行人按期全额兑付“16碧园05”本息的议案》。
来自碧桂园内部的消息,碧桂园旗下债券的重组事宜上,更多的投资人要求发行人提高债券展期方案中的“首付”比例;多位投资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希望实控人家族提供担保,并且已经有投资人在与碧桂园的谈判中提了出来。
此后,碧桂园将“16碧园05”债券持有人第一次会议的投票时间由此前的8月25日22:00延长至8月31日22:00。
澎湃新闻获取的第一次会议文件显示,至少10%的投资人要求“全额兑付”。澎湃新闻获取的“16碧园05”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文件显示,召集人收到超过10%有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所提出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按期全额兑付“16碧园05”本息的议案》。
上述要求全额兑付的议案与发行人给出的《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为互斥关系,持有人只能选择同意其中一项,若持有人同时选择同意两个议案,将再行确认持有人投票意愿。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